当前位置:首页 >> 人群养生

为到达离婚目的不择手段拳

2020-04-24 06:35 来源:桐乡养生网

为到达离婚目的不择手段

原告:杨某,女,1955年3月21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X县X镇。

被告:吉林省X县奢岭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赵某,镇长。

1984年9月,原告杨某与朱某结婚,1993年初朱某与有夫之妇张××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朱、张2人为达到结婚目的,前后在X镇开关厂、X镇北山路街道第二居委会骗取空白介绍信2张,由朱某在介绍信上填写:“杨某与朱某婚后经常发生口角纠纷,经调解无效,感情破裂”的虚假证明。之后,朱某雇用奢岭镇某村农民王某冒充杨某,到奢岭镇人民政府办理离婚手续,王某谎称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均已丢失。1993年3月22日奢岭镇人民政府给朱某发了《离婚证》。不久,奢岭镇人民政府发现事情真相后,于1993年8月6日,作出撤销杨某与朱某的《离婚证》的决定。但被告未将该决定投递给杨某和朱某。因而原告杨某向X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原告知称:朱某雇用他人冒充自己办理离婚手续,被告未经认真审查即发给朱某《离婚证》,是工作失职,侵犯了原告的婚姻自主权,并致使原告精神病复发,因此,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撤销对原告作出的离婚登记,并赔偿治疗费及财产、精神损失20000元。

被告辩称:朱某和冒充杨某的王某来离婚登记时,称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丢失,户口又不在一起,所以只能凭单位和居委会的介绍信证明二当事人是夫妻。在这种情况下被告才予以办理了离婚登记。当被告发现真相后,作出了撤消朱某、杨某《离婚证》的决定。被告认为办理《离婚证》的具体行政行为与原告精神病发作没有必然联系,不应负赔偿。

[案情分析]  1、本案的关键在于被告奢岭镇人民政府办理《离婚证》的行动是不是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笔者认为被告办理《离婚证》的行动是具体行政行为。被告作出办理《离婚证》的行为是单方作出的关于婚姻行政管理的行政行为,具有消除当事人婚姻关系法律效力。《离婚证》投递当事人后,产生了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它是具体行政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情形。对其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原审法院作为行政案件受理是正确的。

2、法院审查具体行动合法性的内容之一,是审查该具体行政行为所根据的事实是不是存在,主要证据是否充分。只有被告行政机关能够提供主要证据证明其所认定的事实存在,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才具备合法性的基础。本案被告没有依照法定行政程序,进行认真调查取证,在朱某和杨某(系王某冒充)未提交《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的情况下,仅凭介绍信就办理了《离婚证》,这是导致违法行政的主要原因。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机关作出并投递或告知当事人方为生效,被告在发现事情真相后作出的撤消朱某和杨某《离婚证》的决定却未送达当事人,故未生效,应视为未撤消其《离婚证》。而原来对朱某和杨某所作的《离婚证》依然有效。但该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撤销。因此,X县人民法院判决撤消被告对原告所作《离婚证》,是正确的。#p#分页标题#e#

三、行政机关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当事人伤害的,应当承当行政侵权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奢岭镇人民政府违法具体行政行为,导致杨某精神病复发。杨所受损害与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被告应当承担赔偿。故原审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精神损失,是正确的。

[案情结果]  X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奢岭镇人民政府给杨某和朱某办理离婚时,违背《婚姻登记办法》第七条:“申请离婚时,应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证明和《结婚证》”的规定,轻信当事人的谎言,不进行认真审查,将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离婚证据认定为合法,致使办理了假离婚,属于违法行政。被告作出的撤销杨某与朱某离婚证的决定未向当事人投递,视为没有撤销。故认定被告给杨某和朱某办理的《离婚证》无效。由于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致使原告在精神上受到伤害,被告应承担行政侵权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三目、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该院于1994年7月14日作出判决:

撤消被告X县奢岭镇人民政府于1993年3月22日对原告杨某与朱某作出的《离婚证》;#p#分页标题#e#

被告X县奢岭镇人民政府赔偿原告杨某精神损失2000元。

原告杨某对判决中撤消奢岭镇人民政府对其和朱某作出的《离婚证》无异议,但认为赔偿数额太少,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上诉人奢岭镇人民政府未经认真审查行将弄虚作假的离婚依据认定为合法,导致办理了假离婚。当发现后作出的撤消杨某与朱某《离婚证》的决定未投递给当事人,应视为没有撤销。被上诉人对杨某与朱某办理《离婚证》的行为属于主要证据不足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予撤销;且被上诉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伤害,应承担侵权赔偿。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在二审审理期间,上诉人的委托代理人提出可以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奢岭镇人民政府赔偿杨某医疗费及精神损失3200元。至此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已得到满足,遂向二审法院申请撤回上诉。二审法院依法于1994年10月27日作出裁定:

准予上诉人撤回上诉。

[相干法规]  1、本案的关键在于被告奢岭镇人民政府办理《离婚证》的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笔者认为被告办理《离婚证》的行动是具体行政行为。被告作出办理《离婚证》的行为是单方作出的关于婚姻行政管理的行政行为,具有消除当事人婚姻关系法律效力。《离婚证》送达当事人后,产生了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它是具体行政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情形。对其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原审法院作为行政案件受理是正确的。

二、法院审查具体行动合法性的内容之一,是审查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是不是存在

,主要证据是否充分。只有被告行政机关能够提供主要证据证明其所认定的事实存在,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才具有合法性的基础。本案被告没有依照法定行政程序,进行认真调查取证,在朱某和杨某(系王某冒充)未提交《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的情况下,仅凭介绍信就办理了《离婚证》,这是致使违法行政的主要原因。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机关作出并送达或告知当事人方为生效,被告在发现事情真相后作出的撤消朱某和杨某《离婚证》的决定却未投递当事人,故未生效,应视为未撤消其《离婚证》。而原来对朱某和杨某所作的《离婚证》依然有效。但该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撤销。因此,X县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被告对原告所作《离婚证》,是正确的。#p#分页标题#e#

三、行政机关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当事人损害的,应当承当行政侵权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伤害的,有权请求赔偿。奢岭镇人民政府违法具体行政行为,导致杨某精神病复发。杨所受损害与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被告应当承担赔偿。故原审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精神损失,是正确的。

宝宝营养不良怎么办
珠海治疗宫颈炎费用
梅州有男科医院吗
相关阅读
夏天养狗要注意这几件事情千万不要做谨防狗位置

狗狗都是好动的,在别的季节我们每天都会带着狗狗出去运动,因为适量的运动可以让狗狗更健康,而且还可以有效预防狗狗肥胖。按时夏天很特殊,我们在带狗狗出去运动的时候要注意好度,运动量达不到起不到...

处理哈士奇中暑我来为你支招位置

在炎热的夏天,人都会觉得四肢无力合何况是狗狗呢。我们在饲养哈士奇的时候,就要解决哈士奇在夏天中暑的问题,这是饲养狗狗的常见问题,我们希望哈士奇的主人能够处理好这个问题,这是对哈士奇狗狗的负...

墨龟从名字上看就是黑黑的,其实墨龟

墨龟从名字上看就是黑黑的,其实墨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中华草龟,众所周知,乌龟可是大补之物,有延年益寿的功效。不过相对应的,墨龟的养殖风险也不小,它们很容易受生活环境的影响,阳光,水质,空气污...

墨西哥无毛犬怎么训练采取美食诱惑方式位置

墨西哥无毛犬怎么训练,为了能让墨西哥无毛犬更好的适合与人类的生活,对它们进行一定的训练是很有必要的,而且墨西哥无毛犬是一种比较容易紧张的宠物犬,更应该要从小进行社会化训练,那墨西哥无毛犬应...

埃及陆龟多少钱市场上较少见的品种位置

埃及陆龟多少钱,埃及陆龟是一种市场比较少见的乌龟品种,一它们的饲养难度是比较大的,如果没有乌龟的饲养经验的新手最好还是不要选择埃及陆龟。如果饲养埃及陆龟就要做好心理准备,给它们提供舒适的生...

埃及神仙鱼定水方法其几大细节详解位置

埃及神仙鱼定水方法,在养埃及神仙鱼的时候,对于它的水是极其重要的。水质、水温以及水的量都会影响到埃及神仙鱼的的寿命。下面就让宠物门户的来详细介绍下如何给埃及神仙鱼定水吧,希望对可以帮到各位...

友情链接